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记者 赵超)记者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2011年~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日前出台。纲要指出,到2015年,全国公务员参训率进一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全员参加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制度基本落实,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一遍,全国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培训一遍。
据介绍,未来5年,公务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依法行政,职业道德,专门业务,学历学位教育。培训方式包括:脱产集中培训,自主选学和网络培训,自学和在实践中学习。
今后5年,国家公务员局将重点抓好中央国家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2000名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和2000名公务员管理队伍业务骨干培训。
我国还将深化和完善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地区培训支持力度,并向西藏和新疆等地区倾斜。通过对口培训,5年内为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培训10万名公务员,其中由国家公务员局培训1万名。
纲要提出要健全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其中规定,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公务员,要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要求的,须在担任后1年内完成规定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长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