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级要求,孟津县委、县政府就该县麻屯镇麻西浴池存在非法排污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会同市优化办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经查,该浴池位于小浪底专用线麻屯镇区西侧,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主要设备为1吨手烧锅炉,未安装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不符合排放标准,属于违规经营。孟津县已强制关停该浴池,并将依法对其作出进一步的处理。对这一问题的发生,孟津县环保局监管不力,副局长张朝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局长李遂卿负有领导责任;孟津县麻屯镇空港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监管不力,管委会副主任宁建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麻屯镇镇长、空港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韩海卿负有领导责任。根据《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洛阳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分别给予县环保局副局长张朝方、麻屯镇空港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宁建强效能告诫。
二、分别给予县环保局局长李遂卿和麻屯镇镇长、空港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韩海卿诫勉谈话。
三、对孟津县环保局、麻屯镇政府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环保问题全面排查,及早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环保、创建等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洛阳市优化办
201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