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指出,将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的减除标准上调至每月3000元后,我国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与2010年相比,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
本轮个税法修订方案出台前,社会上关于个税“免征额”的讨论不绝于耳,其中不乏有人提出应再提高一些,甚至应该达5000元以上。
为什么此次免征额要设定为3000元呢?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认为,我国个税免征额的设定主要是以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为基础,综合考虑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增长和物价变化等因素确定。3000元的额度符合当前居民消费支出增长情况,也为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留下空间。
“免征额的上调并非一劳永逸,而是随着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的变化,今后将呈现调整常态化、动态化的态势。”靳东升说。
免征额的设定是不是越高越好呢?有关测算显示,如果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4000元,我国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降为约4%;如果提高到每月5000元,纳税面将降为约3%。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指出,大幅提高免征额,会导致纳税面过窄,难以发挥个税的调节收入分配作用。
(据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