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图
寇博 | |
眼下,不少车主会为爱车选择一份“全险”,他们以为车辆出了任何事故,都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保险专家提醒,“全险”的说法并不准确,车主买车险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免责条款,以免权益受损。
家住凯旋路的薛连伟把车停在路边,取车时发现车身被划伤了,想到车子买的是“全险”,他拨通了保险公司的出险电话,谁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只同意赔偿损失的70%。薛先生很纳闷,明明投保了“全险”,为啥不能全额获赔?
“不少车主认为,‘全险’就是‘全赔’,这种想法只是车主一厢情愿。”市保险协会车险专家介绍,平常车主所称的“全险”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主要险种,但现行车险中有20多个险种,车主不可能全部购买。而且,即使是已经投保了车损险、盗抢险等,也有可能因保额不足,得不到全赔。只有车险保单中列明保险责任且又不在责任免除条款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责任,其他损失应该找相应的责任人索赔。
以薛连伟所遇到的情况为例,根据保险条例赔偿规定,发生事故时,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确实找不到第三者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业内人士提醒,车主选购汽车保险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保险合同,做到对所购每个险种的免责条款都心中有数,一旦出了事故,利益也不会受损。
记者 武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