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殊疾病门诊病人认定周期大大缩短,即日起,每个月都可集中认定。
患有糖尿病并发症、Ⅱ度以上心衰、肝硬化失代偿、肾脏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非透析治疗、风湿类疾病等特殊疾病的病人,以前只能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集中认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士说,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患者,使其及时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5月3日起,我市对特殊疾病门诊病人的集中认定时间,由以往的每半年一次,改为每月认定一次,大大缩短认定周期。
对卧床及行动不便的重症患者,社保工作人员将上门服务,以保证特殊疾病门诊病人及时治疗。申请时,初审认定病人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既往门诊病历、近期一寸照片、医保证复印件、医疗保险IC卡;复审病人需提供洛阳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卡。符合申请条件的,发给集中认定体检通知,病人按照通知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按时体检。
(李迎博 邱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