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开始执行明码标价。昨日,从市物价部门获悉,物价检查人员近日将针对我市商品房明码标价展开专项检查。
据悉,这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房地产经营者是否公开房源,商品房销售是否实行一套一标,已销售的房源是否明确标示,楼盘的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基础设施配套等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是否标注齐全等。
物价检查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商品房经营者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另外,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时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还应同时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李迎博 邱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