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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寇博 | |
核心提示
为保护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品质和特色,提升市场竞争力,国家农业部从2008年起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河南省和洛阳市分别从2009年上半年、2009年11月开始接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办理。目前,我省有此类农产品25种,我市有6种。
1 我市特色农产品品种丰富
目前,我省共有25种农产品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其中,我市特色农产品6种,分别是:孟津梨、宜阳韭菜、孟津西瓜、偃师银条、孟津葡萄、伊川平菇。
我市特色农产品品种丰富,嵩县、栾川目前正在对一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资源进行培养申报,今年嵩县山茱萸、嵩县白果、栾川山茱萸、栾川板栗、栾川玉米糁等5种特色农产品有望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业内人士认为,标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特色农产品,含金量和身价均会得以提升。据2008年国家工商部门调查显示,“地理标志农产品”注册后平均价格比注册前上涨3倍。
2 “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难觅
目前,我市标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特色农产品在市区各大超市鲜有影踪;对于种植户来说,经济效益也不够理想,这类农产品陷入“有名缺利”的尴尬境地。
今年牡丹文化节期间,我市迎来消费旺季,不少商场、超市专门推出了洛阳本地特产促销活动。据市内一家知名大型超市统计,4月1日至11日,洛阳地方特产销售额同比上涨超过两成。然而,热销品主要包括栾川山珍、牡丹燕菜、牡丹饼、杜康酒等,其中并没有“地理标志农产品”。
记者对市区多家大型商场、土特产专卖店走访发现,我市6种标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特色农产品,在多数店内的货架上都没有。
一些种植户也反映,这些特色农产品效益没有预想那么好。
3 “有名缺利”为哪般?
牡丹文化节期间,外地消费者云集,是推销特色农产品的绝佳时机。为什么这些特色农产品难觅踪影?
业内人士认为,一是“欠吆喝”。从整体上来说,这些标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特色农产品,仍然是“藏在深闺人未识”。由于宣传推介不够,消费者鲜有知晓,影响了销售。
二是深加工不够。我市6种“地理标志农产品”,多属于农业生产的初级产品,除偃师银条完成了罐装浅层次的深加工外,其他特色农产品仍然停留在低附加值销售的层面,没有形成与同类农产品销售的明显竞争优势。
4 如何实现“名利双收”?
业内人士认为,实现特色农产品“名利双收”,需在种植、深加工、销售三个领域努力。
种植方面,对这些特色农产品的种植,需要当地政府加强引导,让农民与市场密切接触,真正使这些农产品适销对路;要争取实现生产种植的有组织化,通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等措施,让种植集中化,避免分散生产;尽快完善农村基层商会、协会等服务组织和涉农网络建设,为农民提供真实准确、专业可靠的信息和服务,从而在种植规模、种植质量上实现与现代化农业和市场的接轨。
加工方面,要进一步实现深加工、精加工,如生产梨汁、葡萄汁等饮料,韭菜、平菇罐头制品等,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竞争力。
销售方面,应进一步发挥商会、协会等组织作用,加强宣传推介,努力实现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让市民和种植户都受益,从而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打开销路、占据市场。
本报记者 石蕴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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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一类商标,是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其特定的质量、特色、声誉,跟该地区的人文环境和地理环境直接相关,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地理标志主要是禁止任何第三方用该标志来标示不是来源于该地的产品。
2007年12月,农业部发布《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国家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登记制度,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受法律保护。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登记申报须由县政府指定,以专业合作社为单位,同一产地的同种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具有唯一性,并以申报首家为准。一旦申请成功,终身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