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高了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指导意见》将国内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从现行的4%上调至6%,资本充足率则保持8%不变;同时,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情况作出更高的要求,分别达到11.5%和10.5%。新监管标准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另外,银监会特别表态,目前国内主要银行已经达到了新监管标准,商业银行的资本缺口很小,无需大规模补充资本。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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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通常所说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是指“太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il)的金融机构。目前,银监会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界定未给出详细的标准,但此前有传言称,“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已被列为系统重要性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