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傍晚,我和同事开着警车在街头巡逻时,接到了一个警情,说是有人被抢包。当时我追问派警的警员抢包者向什么方向逃窜,警员称,报警人说被她抓住了。我一边开车往那个位置飞驰,一边想这位受害人还真是不简单哩。
到达现场,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年轻小伙儿各拉着提包带子的一端不松手。上前一问,原来中年妇女昨天坐公交车一时大意,把提包落车座上了,被小伙儿捡到,后来小伙儿设法联系到失主,说要还包,还说要丢包人适当酬谢。中年妇女在电话里答应给对方二百块钱。小伙儿挺高兴,第二天约了地方,乐呵呵地跑来了。在清点完提包物品后,中年妇女开始赖账,说自己只答应给小伙儿二十块钱。小伙儿说,二十块钱刚够我来回打出租车钱。然后两人就拉扯着提包不松手。中年妇女的心情早已从喜悦转为愤怒:不给我包,我报警,说你是抢包,是偷包。
我让两人分开,问中年妇女对方到底是捡包是抢包,抑或是偷包。
中年妇女半天不吭气,后来说,是捡包。我又问,你答应给小伙儿二百块钱了吗?中年妇女答,我是怕他不还给我。
没办法,调解呗。给俩人说了半天,中年妇女答应最多给五十块钱。这时候,小伙子突然说,我一分钱不要了行吧。说完扭头就走,同事拦也拦不住。
现场就剩下中年妇女,还有我和同事。我对中年妇女说,走吧,人家都走了。
这时候,中年妇女开始缠磨起来,掏出一百块钱递给我同事,让我们想办法找到那小伙儿给他这钱,不然自己心里很别扭。
同事把钱还给她说,别扭就别扭点吧,啥事儿都难两全。小伙儿连名都没留,让我们上哪儿找去?把钱放我们这儿,你心理上平衡痛快了,该我们别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