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要求:(一)切实提高认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作风建设、环境创优等工作的一个综合检验,涉及方方面面,一定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二)带头加强学习。市委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学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今后一个时期,市委常委会每月要听取创建工作汇报。从20日开始,市创建办要通过短信形式及时向市委中心组成员和全市干部群众发送关于创建工作的有关知识。(三)端正指导思想。“金奖银奖不如百姓夸奖,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要牢固树立民生、民利、民意的“三民”意识,把“创建为民,为民创建”作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真正通过创建,为民造福,利民惠民。(四)注重解决问题。对创建工作目前存在的各项问题,要逐一研究解决。软件唯分是夺,硬件尽力而为,加强资源整合利用,走综合效益最大化的路子。市区两级要从为老百姓办实事、完善城市功能的角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五)明确责任分工。同意建立市级领导联系和分管领域检查督导工作机制,区级领导层层分包联系社区(路段)工作机制,6月向市委常委会主要汇报按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六)加大宣传力度。要在全市叫响“洛阳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全民齐动手,建好咱的家”的创建口号,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全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七)巩固创建成果。创建是为了改善民生,创建是为了提升环境,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因此,创建不能满足于上级验收,要借助创建巩固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使创建工作切实得到更多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从而使创建工作更持久、更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