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9日召开的汝阳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出台了秸秆禁烧工作强制措施,明确规定,在禁烧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过错的干部将被撤职。
会议确定了县领导分包乡镇和县直单位分包村的方案,明确了县直禁烧办、畜牧局、环保局、科技局、消防等有关部门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的职责。该方案除规定了奖励措施外,还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发现一处焚烧秸秆,罚所在乡镇1万元,罚款直接由县财政局划拨;对故意纵火者,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过错的干部,将撤销其职务。
汝阳县已成立7个督察组,分别由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每个督察组分包两个乡镇,从20日起进驻所包乡镇。各乡镇也已经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和督察组。该县还对县督察组失职、失察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过错严重的将被免除组长担任的行政领导职务。
(袁喜宝 郑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