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1.个别干警宗旨意识淡薄,精神状态不佳,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整改时限:12月底。
2.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现象。整改时限:12月底。
3.个别干警态度不好,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骄傲蛮横、盛气凌人的“冷、硬、横、推”现象。整改时限:12月底。
4.进一步加大“打黑除恶扫痞”专项活动的工作力度,维护洛阳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安全感。整改时限:12月底。
5.个别干警有时接待来访群众缺乏耐心,延伸说服工作不到位,还有个别信访案件没有按期办结。整改时限:6月底。
6.深化检风检纪的治理,加大对违法违纪干警查处力度。整改时限:6月底。
7.对实名举报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有的没有严格按照期限进行答复。整改时限:9月底。
8.公务车辆管理方面存在警车外借、套牌及违规驾车、公车私用、闯红灯、乱停放等问题。整改时限:6月底。
9.个别干警纪律观念淡薄,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整改时限:6月底。
10.个别干警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影响检察机关形象。整改时限:6月底。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与资金不足的矛盾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路建设,制约着洛阳经济的发展。整改时限:12月底。
2.重大节庆活动市区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的城市出入口车辆通行不畅,保通工作力度不够。整改时限:4月底。
3.运政管理政务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不便于社会公众查询。整改时限:5月底。
4.办理行政审批时,提供给道路运输申请人的办理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填写要求等不够具体。整改时限:5月底。
5.服务意识不强,部分行政许可证的申请办理需往返多次才能办结。整改时限:5月底。
6.走访水运企业及船员缺乏经常化、制度化,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想法、意见了解不够。整改时限:4月底。
7.行政许可项目烦琐,便民、利民的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整改时限:5月底。
8.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标准还不够高。整改时限:4月底。
9.行风形象和廉洁自律意识还有待加强。整改时限:5月底。
10.工作执行力标准还不够高。整改时限:5月底。
洛阳市国税局
1.个别单位对环境创优工作学习深度不够,制定措施不具体。整改时限:12月底。
2.干部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工作满足现状、创新意识不强。整改时限:12月底。
3.办税程序多局限于政策规定,效率有待提高,存在让纳税人多头跑、重复找的个别现象,“一站式”服务未完全落实到位。整改时限:12月底。
4.税法宣传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不强。整改时限:12月底。
5.个别单位税源管理手段不多、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致使存在漏征漏管、税负不公平。整改时限:12月底。
6.发票管理宣传不到位,对发票制假售假打击力度不够。整改时限:12月底。
7.个体定税方法较为单一,定税程序执行不严格,公开信息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整改时限:12月底。
洛阳市地方税务局
1.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解放:(1)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观念需进一步牢固树立;(2)个别部门和同志在开展税收工作和创优活动时思想不够解放,工作不够大胆。整改时限: 6月30日。
2.纳税服务需要进一步深化:(1)办税服务厅的窗口服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个别基层单位办税人员文明用语有待进一步规范;(2)税收政策宣传和涉税业务的辅导培训需要继续加大力度。整改时限: 9月15日。
3.税收执法需要进一步规范:(1)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需要继续注重涵养税源;(2)打击假发票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改时限: 9月20日。
4.作风纪律需要进一步优化:(1)个别机关科室深入基层少,调查研究不够深入;(2)个别同志工作目标不高,进取心不足,大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3)个别基层单位存在人员着装不规范、请假不履行纸质手续现象;(4)督促检查抓得不够紧。整改时限: 9月20日。
5.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个别同志终身学习观念树立得不够牢固,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整改时限: 9月20日。
6.廉政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1)廉政制度建设的针对性、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2)内控机制不够健全,风险防范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整改时限: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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