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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版:践行洛阳精神 助推福民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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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福民强市提供 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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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保民生 保稳定 促发展 促和谐
为福民强市提供 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从6月1日至10日,全市法院开展大走访活动,全面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标志着全市法院系统打响了为期两个月的环境创优和效能提升攻坚战,并将以两个攻坚战为抓手,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结合工作实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茂多次强调:“无论是环境创优,还是效能提升,归根结底就是一个作风问题。全市法院系统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洛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近段时间,市中院相继开展了“转变作风、提升形象”、“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和“审判管理年”等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法院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保民生

  依法公正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拖欠职工工资、工伤待遇、农村宅基地、城市房产物业等民生案件,致力于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在立案信访大厅开辟“绿色诉讼通道”,推行“一站式”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设立优先窗口,对于地处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预约上门立案,并全面推广“立案预登记制度”,在立案时向当事人释明诉前先行调处的特点和优势,积极拓宽矛盾解决渠道,减少当事人诉累。伊川、汝阳等法院实行小额执行款项垫付制度,对于申请执行款项在2000元以下的执行案件,在立案后由法院先行将款项垫付交予申请人,再对被执行人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近两年市中院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共计297万元;设立刑事被害人、执行、信访三项救助基金,共向49名刑事被害人及特困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救助基金98.13万元。

  保稳定

  认真开展“平安洛阳”建设,对刑事犯罪坚持“严打”不放松。近两年,市中院共审结刑事案件8546件,判处罪犯1214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处理未成年罪犯,近两年依法判处未成年罪犯1095人,并积极配合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帮助他们回归家庭,重返校园。

  促发展

  发挥审判职能,通过落实《关于服务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通过破产清算引导落后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竞争,采取重整、和解措施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恢复经营。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金融、国土资源等部门联系,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今年专门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通过建立健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财产查询制度、财产悬赏举报制度和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增强发现和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及时性、有效性。近两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6570件,执结标的金额24.83亿元。

  促和谐

  在审判工作中,把调解作为首要结案方式,实行“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全面调解”,近两年全市法院民事案件以调撤方式结案的共34689件,调解率62.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86.55%。实行审判活动全面开放制度,公民不需预约,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任一公开审理的案件。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目前已直播案件196件。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案件外全部上网。市中院在全省法院首创了专家、法律志愿者窗口,让专家和法律志愿者为来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纠纷调解等服务。全市法院选派98名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普法教育。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先后组织200余名法官到军营宣讲法律、开展咨询活动。市中院还派出25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企业平安建设首席服务官,汝阳、洛宁等法院选派法官担任“法官村长”进驻农村,真正服务到基层。

  (刘云峰 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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