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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版:践行洛阳精神 助推福民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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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战略性眼光审视新兴产业
结合自身优势选准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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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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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让“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
——访市发改委主任李跃民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何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是《十问洛阳》作者提出的当前摆在洛阳经济发展面前的重大课题。

  市发改委主任李跃民接受采访时表示,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全球需求结构面临重大调整,要实现洛阳在“十二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内的跨越发展,必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构建新支点,推进新型工业化向纵深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2010年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切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决定》出台后,全国各省市纷纷采取措施,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如果我市在这场竞争中落后,必将错失重大历史机遇,从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被动局面。

  顺应国家战略,依据我市的产业基础、资源状况,我市应选择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五个具备一定发展基础的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应该在解决资源、环境等瓶颈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 成为引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李跃民透露,当前市发改委正在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招商领域、产业布局和政策措施。“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按照“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利用外部创新资源相结合、坚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提升传统产业相结合、坚持优化产业布局与聚集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将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经济转型攻坚战和项目建设攻坚战结合起来,特别是与中原经济区建设这个重大机遇结合起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星星之火”早日形成燎原之势。

  本报记者 李松战 通讯员 孙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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