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如何计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8条的规定,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问: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8条的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有何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4条的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问:如何界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9条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