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即日起,全市公安机关启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群众不满意的基层站所”的,建议免去其主要负责人职务。
参加创建的基层站所是指与群众生活、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派出所和车管所等,这些服务单位将全部面向社会接受评议。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标准包括5个方面内容:一是信息公开。看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等方面是否公开。二是依法办事。看是否正确履行职能,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坏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服务质量。看服务态度是否端正,是否规范使用文明用语,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是否落实到位,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刁难群众、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四是服务环境。看服务设施是否齐全,工作环境是否整洁,有无脏、乱、差现象。五是廉洁自律。看是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自觉遵守廉洁从政(业)各项行为规范,有无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活动期间,参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组织评议代表进行面对面评议,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各县(市)区纠风办将组织对参评站所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工作,设立固定测评点,进行全程录像,并邀请新闻媒体到场监督。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公安机关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满意率低、问题较多的基层站所,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群众不满意的基层站所”的,建议免去其主要负责人职务;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高、评议名次靠前的基层站所,建议所在县区、乡政府将评议结果作为其主要负责人评奖晋级的一项重要依据。 (李辉 任双波 王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