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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要求,各区政府要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选择人口居住相对集中、蔬菜消费需求相对较大的区域设立蔬菜早市。原则上设在居民小区、家属院、城中村、断头路、小游园、公共场所等闲置地段,遵循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原则,不得影响交通,不得占压盲道。每个蔬菜早市网点设立蔬菜销售摊位原则上不少于20个。每天5点至8点为经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