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6月28日电 (记者 黄浩苑 毛一竹)备受关注的“母亲溺子”案28日在东莞市第一法院宣判,来自广东东莞的韩群凤因把自己两个患脑瘫的儿子溺死,被判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韩群凤当庭表示对判决要再考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韩群凤与丈夫黄卓林1996年结婚,1998年生下一对孪生儿子黄浩佳、黄汝佳,两个孩子经医院确诊均为脑性瘫痪,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韩群凤得知后没有放弃对两个儿子的治疗。她在东莞市石碣镇租下出租屋,请专人专职照顾两个儿子的日常生活,以方便当地按摩师每天进行物理治疗。直至2010年11月,韩群凤因找不到护工便将儿子接回自己家中自行照顾,还辞去工作专职照料儿子。
因见两个儿子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韩群凤为了不再拖累自己的丈夫及家人,便产生杀害儿子然后再自杀的念头。2010年11月20日下午,韩群凤写下遗书,等待丈夫外出便实施计划。当天22时许,韩群凤趁黄卓林外出之机,让黄浩佳、黄汝佳服下安眠药。待两个儿子熟睡后,韩群凤将两人按在浴缸里致溺水死亡,然后服下农药自杀未遂。
鉴于案情、背景以及被告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综合被告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韩群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