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商务局获悉,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已经出台,我市将于8月1日起开始受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领业务。
最高补贴1.8万元
《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规定,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重型载货汽车等可享受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为: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申请补贴需要哪些证件
我市自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受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领业务。符合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相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等凭证。
相关业务咨询电话号码:市汽车更新办公室63315139,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62267203,河南百通废旧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65780009。 记者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