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为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下发《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对节能减排量可以量化的项目,根据年节能量按每吨标准煤不超过600元或采用替代燃料的按被替代燃料每吨标准油不超过2000元给予奖励,对单个项目的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对于节能减排量难以量化的项目,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额度,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设备购置费或项目建筑安装费的20%;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