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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版:福民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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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与昆山差距
狠抓环境创优效能提升 促进全市法院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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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7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狠抓环境创优效能提升 促进全市法院科学发展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树茂
  环境创优和效能提升,事关投资兴业环境的优化和人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事关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和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事关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福民强市宏伟目标的早日实现。为此,我们要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中原经济区建设和福民强市的有关指示精神,打好环境创优和效能提升攻坚战,在环境创优和效能提升上狠下工夫,以饱满的热情、优良的作风和优异的业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全市法院的公信度和满意度,促进全市法院争先创优科学发展。

  一、明确方向,围绕福民强市目标增强服务大局意识

  审判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上具有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的功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是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工作的前提条件。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指出,“法院工作要从全局来考虑问题,在全局中找准定位”。我们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的实现,依法开展好司法工作,为洛阳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进一步明确法院既是经济发展的保卫者,也是服务大局的实践者,要切实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法院工作就服务到哪里,真正体现“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的指导思想,从而使全体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委重大部署上来,统一到发挥职能作用,“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案案是环境”的司法理念上来。真正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合拍,行动上一致,并保证在关键时刻顶得上去、帮得上忙、管得上用。重点要提高干警的服务意识,主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解决服务大局停留在领导层面的问题。通过近几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教育活动的开展,法院领导干部服务大局的意识不断增强,但一些普通干警的服务意识还不尽如人意,而法院服务大局是通过每一个承办人审理具体案件来体现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承办法官服务意识的欠缺,就等于法院服务意识的欠缺。

  二是要解决服务大局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的问题。当前把服务大局当作口号的现象比较突出,嘴里喊着服务大局,但在实际工作中、办理具体案件时我行我素,没有考虑大局,没有时时处处想着大局。毛万春书记在市中院调研时要求法院工作要“了解大局、理解大局、服务大局”。作为人民法官,必须要了解大局,在了解大局的基础上理解大局,只有理解了大局才能自觉主动地服务大局。作为人民法官,不能把服务大局当作一个口号,而是要实实在在地研读大局,并在工作中及时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

  三是要解决服务大局停留在审判服务上的问题。认为审判就等于服务,判决完毕就是服务终结的思想是错误的。必须改变能动性、主动性、灵活性不够的问题。要克服单纯的办案思想,纠正机械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等不良想法和做法,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服务大局的效果。

  二、践行主题,围绕环境创优拓宽服务大局渠道

  法治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载着打击、保护、调节、服务等多重功能,是创建优良法治环境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一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法院要本着公正执法就是最好服务的原则,始终不渝地坚持以公平正义为主题,充分履行审判职能。要继续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痞”和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市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为投资兴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秩序。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不枉不纵,保障和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要大力加强民商审判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诚信体系,确保交易安全;要加大婚姻家庭纠纷和社区邻里纠纷等案件的调解力度,倡导相互尊重、相互帮扶、爱护环境、举止文明的和谐社会新风尚,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依法处理好涉农等方面的案件,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继续探索行政审判新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和沟通力度,主动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全面加强执行工作,认真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加大执行案件处罚力度,采取一切措施,努力解决“执行难”。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过硬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继续组织好、开展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在优化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注意处理好三个矛盾:一是帮助企业化解危机与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的矛盾;二是服务企业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矛盾;三是尊重市场优胜劣汰与保障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矛盾。加强与政府、企业、金融单位沟通合作,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方法,并配套推出相应的工作措施,为稳定大局、促进洛阳经济顺利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实行提前介入,预防发生纠纷。在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涉外、行政等审判业务庭,确定业务骨干,为党委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决策、为项目建设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高度关注重点企业的发展,对这些企业在涉诉案件中暴露出的内部管理问题和经营风险提出司法建议,引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发生。二是主动牵头调处,诉前化解纠纷。一旦发生群体性纠纷,主动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积极牵动社会各界力量,合力解决争议,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实行“放水养鱼”,帮助困难企业度过难关。对于有发展前景暂时困难的被执行企业,要积极支持促成企业重组重整,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尝试实行债权人入股、分期执行、资产入股等方式,帮助企业“起死回生”;慎用查封、扣压、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尽可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四是做好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涉企案件,我们建立了预警机制,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应对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化。

  三要坚持法律延伸服务。要通过法律延伸服务,形成全市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依法治市目标的实现。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各种方法和措施,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军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等活动,继续为重点企业选派优秀法律服务官,在全市范围推广“法官村长”、“法官社区主任”工作,加大法律延伸服务的力度和范畴,增强全社会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三、多措并举,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完善服务大局措施

  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是新时期党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也是检验司法工作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准。我们只有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范围、完善服务措施,努力提高服务的能动性、自觉性和实效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彰显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要强化为民意识。毛万春书记近期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指出:只有赢得群众,才能赢得一切。只有拥有群众,才能拥有一切。要想赢得群众、拥有群众就必须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真正为群众办好案、办好事。在感情上贴近群众,视群众为衣食父母,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做扎根群众的平民法官。在工作中依靠群众,切实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在他们的支持下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二要突出为民重点。当前要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信访难、执行难等问题,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正确对待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和困难,体现党和国家的关怀及法院的温暖。要坚持并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积极探索新的执行做法,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让一切规避执行的人和事无处可藏,保障生效的裁判文书执行到位,让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要把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和新需求,积极回应他们的要求,尽力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现实、最根本的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在缓减免诉讼费、设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执行救助基金、信访救助基金等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体谅和特困人员的司法救助,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要完善为民之举。积极探索创新司法为民、便民、护民、惠民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拓展便民利民的空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增加群众对法院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把审判台搭进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就地审理案件,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建立快速裁决机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切实做到繁简分流,着力解决当事人诉累;严格案件流程管理,实行动态监督制度,运用现代办公软件,采取全程跟踪、临期预警、督办等方式,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便捷和公正;首创专家、法律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小额执行款项垫付制度,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四、强化管理,围绕效能提升增强服务大局水平

  我们通过开展“转变作风、提升形象”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整体素质;通过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共同推进效能提升。

  一是以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效能的高低,直接取决于作风的好坏。以开展“转变作风、提升形象”活动为载体,发扬“实在、实干、实效”的精神和“潜心谋事、扎实干事、努力成事”的作风,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能力。要抓住加强干警素质能力建设这个根本不动摇,不断强化干警的政治性建设,使干警队伍真正成为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坚强队伍;不断落实干警的人民性要求,大力弘扬联系群众、求真务实、服务人民、廉洁自律的良好风气,真正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民有所求、必有所为,民有所忧、必有所谋,努力使法官成为社会公正的象征,法律精神的化身,公正行为的标准,社会形象的表率;不断体现干警的专业性能力,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干警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是以优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效能。深化审判流程管理,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科学设置均衡结案率、审限内结案率等指标,形成符合审判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严格案件流程,强化节点监控,实行动态监督、全程跟踪、临期预警、超期督办,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特别是健全完善二审、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评查制度,增强评查内容的针对性、评查方式的科学性和评查工作的延伸性,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治理超审限案件专项活动,通过限期办理、查究责任等措施,集中清理超审限案件。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引入量刑辩论机制,统一裁判标准,做到罪刑适应、罚当其罪、同罪同罚。强化司法拍卖监督,统一拍卖机构名册、统一对外委托、公开拍卖全过程,确保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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