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香港旅游时购买的商品不合适怎么办?今后游客不用再担心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事务署近日发布的《内地赴港团体游游客须知》(以下简称《须知》)明确规定:游客如在旅游业议会登记的店铺内购物后不满意,可于购货日起6个月内提出退货要求,若货品没有损坏或因使用而导致损耗,就可获全数退款。
目前,我市游客到港购物最多的是电子产品类、化妆品类、珠宝类、手表类和百货类商品。只要是在香港旅游业议会登记的店铺内消费的游客,均可获得香港旅游业议会统一定制的收据,上面标有商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及香港旅游业议会入境游客服务热线等相关联系方式。随团游客可以通过旅行社办理退货业务,也可凭单据正本和符合退货要求的货品自行联络商店办理退货。
一些旅行社负责人提醒消费者,由于退货程序较为复杂,所以购物款回到游客手中一般要1个多月,如果游客刷卡购物,退款时间会更长。同时,因为游客需要通过邮寄退换货,商场退款需要产生货币转换费用,如果游客购物时是刷信用卡支付的,根据银行规定损失的会更多。因此,建议市民到香港购物时,最好仔细挑选自己中意的商品,尽量减少麻烦。
(戚帅华 赵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