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松战)日前,市政府盛归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通报了盛归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处置工作情况。通报说,经两个多月的工作,洛阳盛归来投资担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查扣资产处置工作基本结束,资产处置变现资金共计4.8亿元,从9月29日开始将处置资金兑付储户,优先兑付本金。
2011年5月23日,有网络媒体刊发文章,举报盛归来公司非法高息吸储4亿元,被其实际控制人潘百勤用于个人投资和奢侈消费。网文刊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迅速成立处置盛归来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后要求,对盛归来公司人员构成和公司基本情况进行前期初查,对其财务状况进行摸底,对骨干人员进行布控,同时要求盛归来公司给群众无条件兑付吸储资金。
为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款项,2011年7月16日,市工信局将该案报至市公安局。经审查,市公安局于2011年7月17日立案侦查,成立“7·17”专案组。按照统一部署,约200名民警于7月17日下午对盛归来公司总部、15个分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潘百勤实施抓捕、控制资产等行动。
经过两个月侦查,市公安局查明:盛归来公司成立至今,以为客户“理财”(实为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名广泛吸收大量存款,截至2011年7月16日,共吸收不特定客户“理财”款17.93亿余元,后将大部分“理财”款转给潘百勤为法定代表人且是实际控制人的河南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
经审计,截至2011年7月16日,盛归来公司共吸收群众存款17.93亿余元,尚未兑付“理财”客户合同5539份,涉及储户3050户,合同金额共计5.07亿余元,扣除利息后的“理财”款本金为4.78亿余元。
本次兑付的原则有两个:坚持处置资金优先兑付储户、优先兑付本金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和洛阳银行共同参与兑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为确保兑付工作有序进行,经市政府盛归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兑付工作分阶段进行:9月29日至30日,兑付金额在15万元(不含)以下的储户;10月8日至9日,兑付金额15万元至30万元的储户;10月10日,兑付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储户。储户本人携带借款合同及借据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相应时间内到洛阳银行相关网点兑付。
市工信局提供的数字显示,截至昨日,第一阶段已兑付4368笔,占应兑付笔数的91%;兑付金额2.27亿元,占应兑付额的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