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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综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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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一黄金周期间
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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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0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关于对十一黄金周期间
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的通报
  各城市区、各创建责任单位:

  根据市创建指挥部统一部署,十一黄金周期间,市创建办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市容市貌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责任城区和单位都能基本保持创建工作的连续性,但是仍有少数单位的创建工作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滑坡,其中涧西区九都路——丽新路口爱心牡丹亭下堆放废品,长时间得不到解决;高新区孙辛路道路修补施工长达十多天,挖而不补,严重影响交通,形成安全隐患;瀍河回族区中州东路沿路抛撒严重且清理不及时,启明东路清扫保洁较差;过节期间涧西区百分制考核检查道路清扫保洁项目排末位,且在过节检查项目中得分最低。

  出现上述问题,反映出一些城区和单位责任人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意识不强。为体现创建责任查究工作的严肃性,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经市创建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涧西区、瀍河回族区通报批评;并责成涧西区、高新区、瀍河回族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涧西区珠江路办事处主管副主任马继业诫勉谈话;对负有主管领导责任的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公路管理处处长曲春生、瀍河回族区环卫局副局长杨英、涧西区环卫局纪检组组长郭瑞婷诫勉谈话。

  希望以上单位和个人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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