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
问题1: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发展档案事业的新思路不多。
整改结果:大力办好电子档案,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进一步提高档案的信息化程度。通过对馆藏档案目录及其全文数据库建设,实现馆藏档案目录和珍贵档案全文计算机检索,大大提高了查阅和利用档案的效率。
问题2:一些珍贵档案的征集、抢救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通过宣传,已征集到一些珍贵档案。9月,市财政拨付5万元用于重点档案抢救。
问题3:对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还有许多市民不知道档案局的职能,也就无法充分利用档案维护其合法权益。
整改结果:按照省档案局“六五”普法宣传要求制定洛阳市规划,并要求所辖县(市)区档案局上报普法宣传计划。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纪念日,在全市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板报、横幅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档案工作和档案法律知识。以《洛阳市档案管理规定》颁布为契机,举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板面集中陈列展览,扩大宣传面和影响面,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律意识。
问题4:服务方式不够灵活,现在基本上还是服务对象到一楼档案查阅大厅查阅档案,对于一些居住外地的群众来说十分不便,无法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整改结果:已开展电话代查和来函代查业务。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和来函告知需求,我们代查后将档案的有关情况提供给服务对象。
问题5:机关人员学习气氛不浓,学习偏重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欠缺。学习效果的检验方式不灵活。
整改结果:局机关总支及时调整学习内容和形式,先后两次举办了业务知识学习班,随后举办了计算机打字速度竞赛和档案整理竞赛两次业务技能竞赛。通过技能比赛,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业务技能,同时也检验了学习效果。
问题6:到基层调查研究的少,缺乏一手资料。
整改结果:深入基层进行业务指导,业务科同志到栾川县、汝阳县指导新农村档案工作,对乡镇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村级建档、乡村档案保管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指导,使档案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问题1: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度不高,听证率偏低。
整改结果:以标杆安阳法制办为榜样,落实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因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复议案件,要坚持专家参与、专家论证,保证案件听证率达到60%。对今年受理的8起土地类案件,我们立足于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到现场调查,采取公开听证、实地调查、邀请专家论证等方式和传统的书面审理方式相结合,并充分了解当事人的矛盾焦点后审查案件,下复议决定,使该类案件得到很好解决。
问题2:政府规章制定随意性大,缺乏计划。
整改结果:我办负责牵头拟出台政府规章项目选定办法。责任单位申报年度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我办在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甄选,制定下一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根据社情民情,积极作为,每年提出1部至2部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顺应民情民意需要的规章。今年选定的《洛阳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已完成法制审查,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初审,起草《<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完成招标工作。
问题3: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结果:以《法制办政务环境创优效能管理暂行办法》和《法制办班子成员时效性考核办法》为抓手,由纪检组长担任督查组组长,不断加大对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督察力度,奖优罚劣,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此项工作已完成。
问题4:思想解放程度不高,工作状态与我市加快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整改结果:每月利用一次周例会的时机组织各科室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有针对性地介绍法律法规,进行案例分析,对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积极探讨工作新思路。鼓励撰写论文,以达到思想上清醒、业务上精通、效能上提升的目的。此项工作已形成制度。
问题5:发展意识不强,缺乏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的意识。
整改结果:在我市推进“开门立法、阳光立法”,通过市政府网站、《洛阳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创新社会管理立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法律支撑。从今年开始坚持将所有的法规、规章草案都在网上征求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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