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李帆 范广卿)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原定于11月30日截止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延长至12月10日。
此外,为方便我市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能及时就医,我市与沈阳、哈尔滨、南京、西安、武汉等五地签订协议,自明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到这5座城市看病,可在当地直接报销费用。
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10天
我市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工作自今年9月1日开始,广大城镇居民积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部分居民由于外出等原因未能及时缴费参保,而且最近几日在我市各社区均出现居民排队办理缴费手续的情况。
因此,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决定,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时间延长至12月10日,并且要求各参保登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居民参保登记,相关银行营业网点也要为居民参保缴费开设绿色通道。
另外,为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受益面,凡户籍不在洛阳但长期居住洛阳的居民,也可以参加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明年起,我市异地就医再添五城市
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已与沈阳、哈尔滨、南京、西安、武汉等五地签订协议,从2012年1月1日起,洛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这5座城市看病,只需将相关资料递交到当地指定的经办机构,就可在当地直接报销费用。
为方便我市参加医疗保险又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能及时就医结算,我市之前已开展在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和广州等地异地医疗保险直接结算业务。
新增这5座城市,是考虑到“一五”期间我市有许多来自这些地方的建设者,他们中有人退休后返乡长期定居。另外,这几座城市医疗条件相对较好,医疗技术水平相对较高,也是洛阳市参保人员外转就医的主要目的地。
明年起,我市将发放社会保障卡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还透露,明年起,我市将陆续对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发放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凡参加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均在发放范围内。
社会保障卡主要用于医保结算、新农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领域,并具有金融功能,可作为一张银行借记卡,支持储蓄、结算、投资、理财、转账、消费等各项个人金融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