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6版:社 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分类”扔垃圾,何时成“共识”
想办个烟花爆竹 临时零售点,如何申请?
连接“网上网下” 架起“沟通之桥”
帮办新闻
洛阳网广告
8万欠薪讨到手  锦旗送到工商所
“龙贺卡”热销,让祝福多些真情味儿
40万斤“爱心萝卜” 已全部卖完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 年 12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想办个烟花爆竹 临时零售点,如何申请?
  求助:昨日,市民王先生打来电话询问,他想在市区申办一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但不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帮办: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者应符合以下条件:零售点主要负责人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

  目前,各县(市)区正在对2012年春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进行布点规划。城市区(含高新区)申请2012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资格,需由申请人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区城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所在区安监部门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

  零售点经营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摊主在零售点试放烟花爆竹,经安监部门查获,将取消经营资格或受到经济处罚。              记者 王蕾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