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台
一小时查处乱用远光灯20例
27日晚,市交警支队长安交巡大队在辖区范围内针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记者在中州西路华山路口检查点看到,仅1个小时内,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有20例。交警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100元罚款、扣1分处理。记者发现,仍有许多违法司机不清楚使用远光灯的具体规定。
交警部门介绍,市区大部分道路能见度很高,如遇少数光线不好的路段,可以短暂使用远光灯,看清路况后应立即切换。一些车辆在行驶途中长时间开启远光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光灯、近光灯示意。
交警来解答
这些地方交通设施能否调整
市民臧先生反映:我从王城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过陇海铁路桥后,发现第一个丁字路口的红绿灯停车线与路口距离有30多米远,左转绿灯时间为30秒,每次绿灯左转大概只能通过10辆车。能否将停车线前移,增加左转通过率?
市交警支队设施大队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将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如果该路口具备停车线前移的条件,将进行统筹解决。
一些市民反映:凯旋路与玻璃厂路口车流量大,东西方向可否设立左转待转区以提高左转弯车辆的通行速度?
市交警支队设施大队负责人说,他们通过实地查看发现,该路口目前的交通流量与道路资源存在不对称问题。目前他们正在进行该路口的车流量统计及相关数据搜集,如果具备条件,将尽快予以设立。
记者 鲁博 通讯员 潘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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