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完善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深化反腐倡廉,为加快推进“六加一”攻坚战提供了坚实保障。
去年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为确保环境创优攻坚战取得更大成效,我市出台《洛阳市环境创优工作组织处理暨行政问责若干办法》、《关于建立完善暗访问责长效机制的意见》、《洛阳市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效转变了干部作风,提高了行政效能。
围绕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使新区建设阳光透明,我市出台了《关于规范洛阳新区建设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为实现对政府投资权力的监督制约,出台了《关于对财政投资社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施公开公示的意见》。
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我市出台《洛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洛阳市环境保护职责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洛阳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办法》、《洛阳市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制度规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此外, 我市还围绕案件查办、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等出台相关制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依法执纪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市纪委监察局把2011年定为“制度执行巩固年”,以保障各项制度得到落实。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50起,11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100万元;同时,对404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效能告诫。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薛宁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