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不少沿街商铺贴着“转租店面”的小广告。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商铺层层转租现象并不少见,不少“二房东”甚至“三房东”通过赚取差价获得收益,其中也暗藏了不少风险。
层层转租 现象普遍
去年,陈先生在珠江路上看中了一套面积约700平方米的商铺,便盘下来准备开餐厅,并进行了装修。除了每年的租金,陈先生还要付给房东6万元作为转租费。半年后,他决定投资其他生意,于是又挂出了“商铺转让”的招牌。不到一个月,就有人以10万元的转租费从他手中租下了商铺,同时,每年的租金也从22万元涨至30万元。如此一来,陈先生便当起了“二房东”。
记者近日走访新都汇、王府井、南昌路丹尼斯等商圈了解到,不少商家的商铺都是从“二房东”、“三房东”手中租来的。
我市一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白松潮说,目前我市繁华地段的商铺十分紧俏,一些沿街商铺、核心商圈附近的商铺转租率非常高,转租过程中收取转租费或抬高租金等现象也很普遍,但这些属于市场行为,由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相互协商并签订合约。
转租纠纷 屡见不鲜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拿到商铺后都要进行装修,当他再转租给其他人的时候,收取一定的转租费也是合理的。”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畅治平律师说,不过,按照法律规定,“二房东”、“三房东”在租物业给租客的时候,必须经过业主同意。
畅治平说,近年,出租人和承租人因为商铺转租发生的纠纷屡见不鲜。例如,业主出租房屋时与承租人签订的合约为3年,而承租人再次出租给次承租人却签了5年,如此一来,超过的时间就没有法律效力。房屋转租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后,次承租人就应当归还占用的房屋,至于向承租人预付的租金、店面转租费等只能向承租人索要。不过在现实中,由于很多业主并不知情,当其收回房屋时往往会与次承租人发生纠纷;而一旦承租人找不到了,次承租人预支的费用便很难找回。
规避风险 请找业主
“规避租房风险,最好直接找业主,不要通过‘二房东’、‘三房东’租房。”畅治平说,租客若要转租房屋,最好要“二房东”出示他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作为再次转租合同的附件,这样次承租人就能知道在法律效力内的租房时间。
另外,转租费不受法律保护,次承租人除了留下承租人的联系方式外,最好与其签订一份协议,明确业主若提前收回房屋,损失由谁来承担。 记者 戈晓芳 实习生 李静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