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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版:福民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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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4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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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旧立新 贵在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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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5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破旧立新 贵在惠民
——全市产业集聚区暨重大项目建设督导检查见闻之三
本报记者 孙自豪
  ■ 改造促双赢

  今日的兴隆寨,明日的兴隆城!

  5日至6日,市委书记毛万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分别带队对全市产业集聚区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建旧城旧村改造项目是督导检查的重点之一。在涧西区的兴隆寨整村改造项目现场,大家赞叹不已。

  该项目占地508亩,计划总投资110亿元,总建筑面积149万平方米。未来的这里,将有一座不低于369米的超高层地标建筑。未来的这里,将是一个集商贸、酒店、服务、高档住宅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商务社区。未来的这里,土地资源将得到集约利用,商务和人居环境将得到大幅度优化和提升。

  在高新区南部的滹沱村,我们同样体味到了城中村改造与开发的双赢。

  滹沱村总占地面积586.7亩,共有村民793户3840人;安置用地66亩,建筑面积21.2万平方米,可安置居民1403户4490人。改造完成后,这个城中村将彻底融入城市,同时也将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用地,促进项目落户。

  在吉利区中部的北陈村,我们再次感受到了旧城旧村改造带来的新气象——将北陈村整体搬迁改造,可节约土地774亩,节地率78.2%。

  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征迁831万平方米,开工安置房467.4万平方米。

  ■ 实招得实效

  督导检查活动中,大家对各县(市)区在旧城旧村改造中采取的措施和做法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比较。结论不言自明,谁出的招实,谁干的事实,谁收获的成效就实。

  伊川县——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确保每一个城建项目都符合规划,不留败笔;二是坚持大员上阵,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人人分包工程项目,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三是坚持政策驱动,在县财政年初安排1亿元投资的基础上,新区开发政府所得全部用于城市建设与提升,并免除各项行政性收费县级留成,同时引进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近20亿元投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老城区——对城区内尚未改造的地块和城中村及城郊村进行摸底排查,充分掌握各项数据,聘请有资质的规划单位制作规划,根据地快情况编制储备项目,进行对外宣传、招商引资;对正在运作的项目采取主动衔接、上门服务、全程陪同、落地建设工作方式,保证项目前期工作正常开展;切实保护被征迁居民利益,对开发企业要求必须先进行安置地块的报批、施工。

  西工区——全区30余名副县级领导均有分包项目,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和推进的难易程度,实行项目领导分包责任制,并定期召开项目进展例会,形成了区、指挥部、办事处“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安置补偿政策的制定、征迁补偿标准和结果、排队挑号顺序等信息全部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全程实现阳光操作;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群众提出异议的,由区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等组成监督小组进行核实纠正,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和村民代表进行民主监督,杜绝政策前后不一、标准高低不同的现象,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通过督查检查,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保障群众利益最大化是实现旧城旧村和谐改造、科学改造、加快改造的核心。我们只有坚持依法、阳光、公开、公正,只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优先的位置,只有把每一个细节考虑充分,只有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才能让征迁改造更加惠民、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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