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作为国家新农保首批试点县(市),偃师市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自2009年新农保制度启动以来,截至2011年年底,该市参保人数为48.77万,参保率达96%,共计征缴养老保险费约1.82亿元,发放养老金约1.77亿元,享受待遇人员10.7万。
为确保新农保工作顺利启动,偃师市划拨专项工作经费80万元,建设新农保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网,提高办理效率,制定科学合理、简单明了的办理流程,积极推进上门服务,做到宣传登记到户到人、参保手续办理到户、参保凭证发放到人,严格阳光操作,上榜、上墙公布享受补贴待遇的对象、条件、标准,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农民群众投“放心险”,保证养老金及时、准确发放。
该市注重特殊群体参保,重度残疾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年缴费标准统一确定为100元,由财政全额给予补贴,个人不缴费;60岁以上居民,一律按照每人每月65元的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
(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