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市民程女士在市区一家商店购买了一桶品牌食用油,打开后,程女士发现桶内产生许多小气泡。程女士拨打生产厂家的服务电话咨询后得知,自己购买的这桶食用油可能为假冒产品。随后,程女士要求商家退货,对方却以产品已经拆开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
【维权】
经调查,市工商部门发现,商家出售给程女士的食用油并非从正规渠道购进,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调解,商家将货款退还给程女士。
【提醒】
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真品桶装食用油的外包装上标注有商品名称、重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配料表、保质期等内容;部分品牌产品还有专用的防伪标志,如“金龙鱼”食用油桶底中央有一个油滴形状的标志,而假冒产品一般没有;真品食用油颜色清澈透亮,而假冒产品的色泽比较暗淡;另外,不同品种的食用油颜色略有差异,如葵花籽油为较浅的黄色,而花生油则略带橙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应从正规渠道进货,同时对购进货品保留相关进货凭证。消费者购买食用油产品时,应到正规的超市等卖场内购买,并要求商家开具发票等购物凭证,如发现所购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记者 王蕾 实习生 华家栋 通讯员 姜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