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如何破解产业集聚区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难题?据《河南日报》报道,近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省发展改革委制订出台并将在全省实施的《2012年产业集聚区金融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
“《方案》针对的主要是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落地企业的投入资金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多种创新的融资模式,我们的目标是力争使全年的融资规模达到1800亿元,最大限度满足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需求,促其较快发展。”
方案确定,我省将采取“三方协议”反担保贷款融资模式来解决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问题。具体来说,就是由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作为承贷主体,运作实施整体开发项目;大型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开发银行提供贷款;产业集聚区所在地政府、实施项目投融资公司和大型担保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反担保,通过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的协调推动,最终实现融资。“通过这种模式,力争今年为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30亿元。”该负责人说。
为推动产业集聚区内重大招商引资落地项目的融资工作,我省还将组建跨省行内银团和省内跨行银团,采取“担保+银行信贷”模式,推动银行信贷投放。通过这种模式,今年将力争为招商引资项目融资350亿元以上。
“供应链融资”也是一种新的融资方式。《方案》确定,对我省的40多个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较好的产业集聚区,将重点支持银行推广“供应链融资”模式,提高龙头企业的授信规模,通过其供应链上企业的贸易融资,实现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融资共享。
此外,《方案》还确定将通过企业发债融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企业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资金供应。
为加强对全省产业集聚区的金融服务,《方案》还确定,将鼓励和推动各类金融机构进驻产业集聚区提供就近服务。如,鼓励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建立“产业集聚区金融服务站”,搭建银行与区内企业有效对接、常态长效的服务平台,并结合不同企业特点和风险特征,创新设计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鼓励民间资本在产业集聚区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区内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