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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之外,还需“助心”
前富山村:昔因名相得富山 广种红薯生“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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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9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洛宁县助学制度的完善,极大地减轻了困境学子的求学压力,而这些学生的精神成长也应引起各方的重视
助学之外,还需“助心”
□本报记者 张喜逢 见习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赵笑菊 文/图
民政部门为孤儿印制的证件。
工作人员对困境学子进行家访。
洛宁县福利院的孩子在学习演奏乐器。
    核心提示

    9月初,在洛宁县各界人士的帮助下,近600名困境大学新生拿到助学金,顺利迈入大学校门——这样的资助已经持续7年,让一批又一批困境学生感受到了雪中送炭的温暖。7年来,洛宁县对困境学生的助学经历了怎样的变迁?在此过程中,又有哪些新问题值得关注?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1    困境助学,始于孤儿救助

    洛宁县对困境学生的救助,始于一个看似不相干的制度——2005年4月,洛宁县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洛宁县孤儿救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的实施,延伸了昔日重在解决孤儿群体“生活难、上学难、就医难”的救助内涵,造就了目前全国首推获肯定的困境儿童助学、助医、助困、助养、助业“五位一体”救助模式。

    在早期实施过程中,受救助资金、救助机构设置等方面的条件限制,《方案》主要针对洛宁户籍、未满16周岁、父母双亡、没有生活能力的儿童。审核批准后,该县为这些儿童发放洛宁县孤儿证。救助资金主要以县财政为主,救助项目有每月基本生活费、疾病医疗救助费、教育救助费。

    《方案》实施1年后,全县摸查出的486名孤儿全部纳入制度化救助。而另一现象也引起了该县民政部门的关注。“一些山村孩子好不容易考上大学,有了改变命运的机会,可因掏不起学费,连大学的门都踏不进去。”洛宁县民政局救灾股的工作人员说,为了踏进校门,这些孩子要在暑期拼命打工,甚至会去矿上、建筑工地等高风险行业“卖力”,只为挣取相对较高的报酬凑学费。

    “最初的助学主要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学生,并没有把考入大专、本科的困境学生纳入制度化救助,多以相关部门及社会捐款形式来资助,受助人数也很有限。”洛宁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张书京说。

    2    多方联动,形成制度保障

    2006年9月,洛宁县委成立了孤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县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等多个部门都参与了这项工作。《方案》也发生了改变:救助资金有所提高,受助对象在原有孤儿救助基础上扩大为“年满或超过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升入中高等学校就读的孤儿,不受年龄限制,继续享受政府对孤儿的基本救助,直到走出校门为止”。考入省重点大专以上的孤儿学生除了可以继续享受基本救助外,还可获一次性3000元至5000元的资助。

    至此,单纯的孤儿救助开始向困境儿童过渡,并形成了职能部门联动,从而在制度上保障了那些升入中高等学校的困境学子可以安心踏入校门。

    2007年高招录取工作结束后,该县民政人员拿着掌握的困境学子花名册,与县高招办的录取名单逐一核对,让3名正在打工凑学费的困境学子收获意外之喜……多年来,为了让这些困境学子顺利迈入大学校门,相关部门还在各村镇设立信息员,搜集困境学子的相关信息。

    “困境学子的求学艰难异于常人。我们提供的助学资金虽然有限,但希望‘一个都不能少’,至少先保证他们能顺利走进校园。”洛宁县民政局副局长杜黎明说,始于《方案》的制度化促“善”作用,在这些年的助学过程中功不可没,也让社会各界的爱心汇集于此。

    3    受助同时,学生受到感染

    “近年,受助学生给县有关部门寄来的感谢信逐渐多起来。”县民政局儿童福利办公室主任张龙涛说,一封封感谢信、一个个问候电话,让他们在感动之余,成就感也油然而生。

    李姗现就读于河南师范大学历史系。父亲早年去世,李珊和弟弟跟着年过七旬的奶奶生活。从高中起,姐弟俩就成了民政部门的救助对象,享受每月150元生活费、医疗救助等方面的照顾。李珊入学时,大家还帮她凑齐了4200多元的学杂费。随后,通过学校的勤工俭学岗、暑期工、贫困生贷款等途径,李珊在学费、生活费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小。现在,李姗经常利用假期到洛宁县福利院当义务老师,或和同学们一道到新乡周边的农村支教。

    从联系到的受助者身上,我们发现,在各方的资助下,他们的求学之路更顺畅,精神也在爱心中得到感染。就像李姗说的那样:“我曾抱怨过自己的命运,即使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一刻,一想到学费转瞬就哭了。幸运的是,家乡人的爱让我重新拥抱了幸福。等我有了能力,一定要把这种幸福传递给更多的人。”

    4    回报社会,个别学生冷淡

    张龙涛主要负责助学方面的工作,每年高考后,他和同事们会走访各个乡镇,对那些困境学子进行新一轮家访摸查——在家庭条件不好的学生中,找寻考入高校、急需解决学费问题的学生。

    “我们既要对学生负责,也要对社会各界的爱心负责,要把钱交给那些真正需要的学生。”张龙涛说,过去,助学救助款多来自县总工会等政府部门的专项捐助。现在,在政府号召下,捐款者越来越多,受助学生的人数也在连年攀升。

    去年4月,洛宁县儿童福利院投入使用,由于专职人员不足、资金紧张,需要义工帮忙。张龙涛等人就想联系曾接受救助的在校学生,引导他们利用闲暇时间投身公益活动。

    几个月下来,通过下乡家访的机会,张龙涛和同事与40多名受助学生取得了联系,并通过洛宁县孤儿救助网站建立了专门的网络联系平台。可相比在校学生,一些毕业后走上稳定岗位的孤儿学生对此并不热情,个别人甚至跟代养亲人都疏于联系。受助学生毕业后存在联络难、回报社会意识弱、投身公益热情不高等情况。

    “尽管社会给予他们关爱,并不图他们日后能有所回报,可他们应心怀感恩,这样才能把爱心传递下去。”张书京说。

    5    助学之外,各方还需“助心”

    这些新情况使洛宁县民政部门意识到了一个潜在问题:面对公益,为什么一些受助者有些冷淡?

    受聘于洛宁县儿童福利院的心理咨询师认为,较之家境条件较好的学生,不少困境学生内心有些封闭、自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懂得感恩。物质上的救助无法填充他们的精神成长需求。一些受助者对公益活动的态度冷漠,其实是在情感认知上的一种缺失,把慈善救助看成了社会应尽的义务。而盲目把这些受助者视为不知感恩或心理过度敏感、脆弱,对他们而言也是不公平的。

    杜黎明说,困境学生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生活问题和心理问题。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他们生活问题的解决。可心理问题的解决还需多方努力。政府牵头下的助学制度彰显了责任,而助学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出有社会责任心的一代人,这就需要各方关注受助者的精神成长。

    杜黎明认为,救助帮扶要以尊重受助者为前提,不能让接受捐助时的外在形式或附加条件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当施善者与受助者都怀有一颗平常心,施恩不图报,受惠常感恩,助学才更真挚,也才能让受助者在“以情动情”、“以德报德”的过程中,自然产生感恩意识。同时,对于受助者精神成长的关注,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眼下,一些困境儿童在洛宁儿童福利院生活学习过程中,除了享受物质、经济方面的照顾外,民政部门还专门聘请音乐老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让孩子们多参加集体活动,对代养人、孩子进行心理辅导……

    “现在,我们在物质帮扶之余,开始对他们心理等方面的精神成长予以关注,目的就是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能埋下对社会、家人‘识恩情’、‘知恩情’的种子,让他们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杜黎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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