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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性别鉴定为何屡禁不止
聋哑人:无声世界里的多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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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0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非法性别鉴定为何屡禁不止
    核心提示

    “从胎儿性别鉴定到引产‘一条龙’服务”“涉及安徽、江苏和河南等省数百名孕产妇”……不久前安徽省有关部门审理一起案件反映的非法性别鉴定及引产问题,引发了社会关注。“新华视点”记者从合肥政法机关了解到,此类案件在不少地方皆有发生。业内人士担心,此类非法性别鉴定及引产的蔓延,有可能会导致男女比例失衡。

    1 中介频频“拉客” 女婴黯然“消失”

    家住安徽舒城县的王霞有一个11岁的女儿,因女儿身体不好,她申请到了二胎指标。2011年10月,怀孕4个多月时,王霞和丈夫托人做了B超鉴定胎儿性别,得知是女婴后,她们来到合肥,花了5000元找了一家地下诊所进行终止妊娠手术。

    与王霞“境遇”相似的孕产妇还有不少。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大都在地下诊所流产,她们往往难以提供正规的手术病例,这些做法引起了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警觉。

    “在我们办过的此类案件中,大多数被流产掉的是女婴。由于传统观念等原因,许多孕产妇在家庭压力下放弃胎儿,有的甚至屡次实施手术。”合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案牵出的灰色利益链分工明确,在流水线式操作下,一些女婴黯然“消失”。

    中间人是第一环节:部分医疗机构包括地下诊所的业务员充当中间人,如合肥某肛肠医院业务员张某曾介绍客源,从5000元引产费中分得4100元“回扣”。在高额介绍费的吸引下,共有7名民营医院业务员参与进来。另外,一些地下诊所和个人也四处“拉客”。

    第二环节是鉴定性别,案件嫌疑人携带便携式B超机,在汽车里、私人诊所甚至上门为孕产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之后,案件嫌疑人按照孕产妇对胎儿性别的需要,将其带到一些位置偏僻的地下诊所,实施非法引产手术。也有的孕产妇本人谎称身体不适、误服药品等,去正规医院实施引产手术。

    记者调查了解到,合肥公安机关曾抓获25名涉案嫌疑人,经由他们实施性别鉴定及引产手术的孕产妇达数百人,遍及安徽多个市县以及江苏、河南等省市,直接导致了23名女婴和1名男婴引产死亡。

    2 “男性偏好”是根源 “三马分肥”结团伙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又叫“两非”行为,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对此行为一直要求严格查处。

    2011年以来,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六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查处“两非”案件1.5万多件,处理各类有关责任人近1.3万人。虽然有关方面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是此类地下交易行为屡禁不止。

    “究其根源,主要是一些家庭‘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观念仍在影响生育行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说,现实中的男性比女性在物质和精神收益上更大,如可以传承香火,还是农业劳动的重要劳动力等。

    专家认为,与其他违法行为不同,这类案件的受害者往往是“受益人”,许多孕产妇是主动找中间人的,这无疑让一些中间人有机可乘。

    记者了解到,一些涉案嫌疑人为了抱团“发展”,制定了“三马分肥”的规矩:每一例成功引产手术后收取费用3000元至5000元,介绍人从中获得1500元至2000元的介绍费,做胎儿性别鉴定的人收取300元至600元的B超鉴定费,其余由引产手术人收取。

    如此专业化和流动性作案,导致“两非”手术地点和方式隐蔽,给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带来很大难度。安徽霍邱县人口计生委一卞姓负责人说,他们在基层执法发现,以前大多是乡村医生零星作案,而目前团伙作案趋势明显,有不少人跨区域流窜作案。

    专家指出,胎儿非法性别鉴定及引产屡禁不绝,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每出生100名女婴对应的男婴数)持续偏高的重要原因之一,长此以往,我国男女性别的比例难免失衡。

    3 加强整治力度 保障女性权益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高于103至107的正常值范围,2008年达到120.56,2011年下降至117.78,仍处于偏高水平。其中安徽等省份的性别比依旧居高不下,一些地方甚至超过130。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引发的社会问题已经开始显现,其中带来的婚姻挤压、拐卖妇女等社会问题不容忽视。因此,必须加紧遏制性别比失衡持续偏高的趋势。

    安徽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高俊文表示,首先要加强对医院工作人员的监管,其次是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及孕情监测,建立全国联网的“两非”案件信息系统,形成跨省区、跨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翟振武认为,我国刑法尚未对“两非”行为作出明确量刑。根据规定,对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实施性别鉴定的,应处以罚款、没收B超机等行政处罚,但一般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因此,要加强惩治力度,将“两非”行为入刑,以提高违法成本。

    安徽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黄鹂呼吁,从长远来看,需要加强女性权益保障,从经济、政治、社会保障等方面全面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惟其如此,才能从根源上摈弃性别选择,扭转性别比失衡的趋势。

    (文中王霞为化名)

    (据新华网)

    相关链接

    出生性别比“三连降” 男性盈余仍超10%

    由2009年的119.45,降到2010年的117.94,再到2011年的117.7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30多年来首次出现“三连降”。

    国家人口计生委表示,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30多年来,今年首次出现“三连降”,显示我国近年来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开展的综合治理措施取得一定成效。然而,即便连续三年下降,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高出警戒线10多个百分点,巩固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下降的任务仍然艰巨。

    根据自然规律,正常情况下,每出生100个女孩,相应出生103至107个男孩。由于男孩的夭折率比女孩高,到婚育年龄,男女数量趋于均等。联合国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正常值设定为103至107。

    从20世纪80年代起,随着B超设备的普及,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始持续偏高,2008年达120.56。近3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现下降势头,但目前仍高出警戒线10多个百分点。也就是说,相对于女性,男性盈余超过10%。

    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资料推算,目前我国19岁以下年龄段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2400万,届时将有上千万“剩男”面临“娶妻难”。

    传统观念认为,农村的男孩偏好是为了解决劳动力不足、增加收入和养老问题,是经济因素所致。

    然而,一项对我国欠发达地区人口问题的调查报告显示,近些年来,在经济贡献方面,生男并不比生女强。

    为改善女孩生存和发展环境,2003年开始,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全国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建立行为约束机制、利益导向机制,制定有利于女孩成长及其家庭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

    (据《人民日报》)

    武汉一男子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获刑两年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会被判刑。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曾宣布一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的判决结果:被告人李文旭被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5100元并没收其犯罪所用的B超机,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李文旭原是进城务工人员,从武汉一个体医生处学会操作B超机后,于2009年花6000多元购买了一台B超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李文旭非法为100多名来自武汉及周边地区的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每人收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费用,其中经新洲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专班查实的就有12起,获利5100元。2010年,武汉市江岸区计生委曾对李文旭非法鉴定胎儿行为罚款1.5万元后,但他仍不知悔改,继续从事非法鉴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B超机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违反规定的应受行政处罚,数额较大的涉嫌非法经营罪。购入B超机从事非法胎儿鉴定的,属于非法行医行为,情节严重的以非法行医罪追究责任。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母婴保健法》,我国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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