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记者 吕诺)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日前在京召开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构建适应深化医改新形势的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要对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腐败问题“零容忍”,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2010年7月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7部委联合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会上强调,各地要完善药品质量评价体系,探索降低重点品种虚高价格的有效形式,加强对药品配送行为的管理,解决医疗机构回款难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短缺药品供应的有效方式,不断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和采购办法;扩大采购范围,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将价格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逐步实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集中采购;做好与药品安全政策、价格政策的衔接,做好与发票专项整治工作的衔接,做好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的衔接,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完善评标工作制度,健全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