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偃师市人民法院高举司法为民大旗,送法进校园、进军营、进乡村,开庭到病房、到社区、到田间,努力让普法、送法、和谐司法扎根于偃师大地。该院先后3次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司法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基层法院”称号,2007年以来该院连续5年被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基层法院”称号。其“法官巡回送法忙”的做法得到省高院张立勇院长的充分肯定,已作为经验材料上报省高院。
乡村送法,凸显便民为民。偃师法院从2011年7月起,派出114名干警分布到各村兼任“法官村长”,规定每周抽出一至两日,走进基层社区、走进偏远山区、走进弱势群体,让司法为民服务的触角直接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每到一处,干警或搭台进行法律讲座,或接受法律咨询,或赠送法律宣传小册子,用群众身边的具体事例讲授法律知识。截至目前,该院法官为基层群众开办了20多次法律讲座,接待过群众咨询1000余人,巡回审理办案70余次,使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有显著提高,使司法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日益增强,同时也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作风得到充分展现。
调解讲法,构建和谐发展。为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和化解涉法矛盾纠纷,偃师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了行之有效的“三结合”做法:一是坚持调解与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调解矛盾纠纷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作为辨别是非、定纷止争的标准。二是坚持调解与法制宣传服务相结合。坚持把调解作为开展法制宣传的过程,以案释法,以事说法,调解一案,教育一片。三是坚持调解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据统计,偃师市8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及时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校园普法,坚持教育预防。偃师法院高度重视校园普法及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特别是2011年以来,该院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举行报告会和演讲比赛、模拟“少年法庭”开庭等形式,先后到偃师市直中学、实验中学、第一高中、洛阳时代外国语学校等多所学校,为在校学生上了安全和法制教育课,9000余名学生受到教育。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法律知识和意识,得到了校方一致好评。
偃师市法院院长董抒表示,他们将按照“亲民、护民、利民、便民”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全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王双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