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屋转让如何计算个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如何缴纳个税?大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近期纳税咨询热点问题进行了统一解答。
■夫妻离婚后房屋转让如何计算个税?
有纳税咨询提出,夫妻离婚后,共同拥有的一套房屋归属于另一方,该方将房屋转让给他人,请问应如何计算个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税。
■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如何缴纳个税?
有纳税咨询提出,如果取得了一笔偶然所得,发放所得的单位未代扣代缴,而且居住地与身份证上的户籍所在地也不一致,请问应该在哪里申报缴纳该项目的个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除规定情形外,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因此,上述个人应该向取得所得的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税。
■大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
纳税服务司介绍,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属于个税法实施条例里列举的基本保险类,由于目前未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因此不允许在个税税前扣除,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税。”
■股民取得的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有纳税咨询提出,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回扣收入,应按“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税,税款由证券公司在支付收入时代扣代缴。
■社保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是否缴纳个税?
有纳税咨询提出,社保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给企业,企业再支付给个人,请问这部分补助金是否缴纳个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税。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个人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符合上述规定的,免征个税。” 纳税服务司还介绍。
■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缴纳个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规定,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实际转让收入和植入证券结算系统的标的限售股成本原值,以实际转让收入减去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的税率,直接计算需扣缴的个税额。合理税费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据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