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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文书:赋税缴讫之凭证 用语严肃账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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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6 月 20 日 星期    【打印】  
执照文书:赋税缴讫之凭证 用语严肃账目明
□本报记者 王子君 文/图
偃师王致君清同治五年上、下忙执照
一九二五年的注册执照
    核心提示

    执照文书是旧时官府发放给老百姓,证明其赋税缴纳完毕的文字凭证。近年来,洛阳民俗博物馆征集到各类执照文书91份。从文字上看,这些执照文书用语规范严肃,所载赋税的增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与变革。

    1    百姓缴赋税 官府发凭证

    执照文书为何物?简单而言,就是官府发放的文字凭证,证明老百姓赋税缴纳完毕。

    洛阳民俗博物馆收集的执照文书,最早可追溯到清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最晚至1921年,前后跨越81年。“我们收集的执照文书有花户执照、上忙执照、下忙执照、注册执照……”说起馆藏的执照文书,洛阳民俗博物馆馆长王支援如数家珍。

    旧时执照长啥样?让我们先看看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的一份执照——

    “特授永宁县正堂嵇 为征收粮银事今据 里(秀才岭)甲花户(张复一)完纳名下同治十二年连分钱粮银两(二)钱(四)分厘执照……如有舛错,限三日禀明更正,倘敢隐匿,定行重究。”

    这份执照质地为宣纸,蓝色油墨印刷,括号内空白处以毛笔书写,长22.5厘米、宽5.7厘米,印“花户执照”四字,执照上盖有官印一枚,印文不可辨。

    什么是花户?王支援称,花户是旧时户口的称谓。至于执照中所说的里、甲等名称,王支援解释:“这些名称是当时的地方区划名。清代以百户为里、十户为甲,有里长、甲长之设,催办钱粮事宜。”

    下面,让我们再来看一份注册执照——

    “中华民国()年()月()日()……()地方符省三呈缴地房契一张,附呈老契()张系属未巳税白契计契假五十两。遵照注册简章第五条缴纳注册费()元……”

    这是一张1925年的空白注册执照,质地为棉纸,该执照有5枚印章。从这份执照不难看出,当时进行房屋买卖,过户时要缴纳一定的注册税。

    王支援称,从洛阳民俗博物馆收藏的91份执照文书来看,它们的形式没有太大变化,长度为16.5厘米至26厘米,宽度为5.1厘米至12.1厘米,文字多为蓝色、黑色油墨书写,文中留空处多用毛笔黑墨书写。另外,尽管所处时期不同,旧时的执照从内容到形式都有统一的规范和要求。

    2    用语多严肃 有错亦必纠

    征收赋税是刚性的,没有调和的余地。因此,执照文书在言辞上会出现一些几乎一致的关键词,如“完纳名下”“完纳年份”“钱粮银”“地丁银”等。然而,对纳税人所用言辞,则表现了不同时期执政者施政宽严与否以及观念上的差异。

    如清道光二十四年(公元1844年)永宁县的一份执照上出现“如有舛错,限三日内禀明更正”的字样。翌年,该县的执照除上述文字外又多出“倘敢隐匿,定行重究”。而孟县崔作瑞清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和清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的执照皆有“如有舛错,禀明更正”。

    王支援说,清道光年间,如果执照上所述缴税的数额有误,纳税人需在三日内禀明更正,如有隐瞒,当按隐匿罪从严处罚。而同治、光绪年间只需在三日内更正即可。相比之下,道光年间执照言辞较为严厉,施政相对严酷。

    严格来讲,赋税多算少算都是不允许的,少算影响官府的税收,多算损害纳税人的利益。所以,执照上出现“如有舛错,禀明更正”的字句。

    3    时局若动荡 执照有反映

    无论哪个朝代,对于赋税的征收都有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征税数额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然而,有时执照上会出现赋税增减的现象,究其原因是时局动荡所致。

    以永宁县张复升的花户执照为例。清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张复升所缴纳的钱粮银是五分,而到了咸丰元年(公元1851年)则变成了两钱五分一厘。

    同一个人的执照,为何仅过一年所缴赋税增长了近五倍?对此,王支援解释,咸丰元年(公元1851年)一月,洪秀全在广西金田起义,建号太平天国,讨伐清廷,太平军迅速向北发展。同年四月,清廷派兵镇压,于是在自己的统治区内增加赋税,以扩充军备。

    我们再看看偃师王致君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的上、下忙执照:“□里二图九庄花户王致君完纳同治元年上忙银七分……下忙银六分。”到了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上忙银增至一钱,下忙银变成九分一厘。“这一时期,捻军在河南、陕西、山东活动频繁,增加税银也是为了贴补军费。而且,时局越动荡,赋税增加的幅度就越大。”王支援说。

    到了1919年,缴纳的赋税已从银两变成了大洋。在这方面,1920年洛宁县张复一的执照反映得最为明显——

    “……秀才岭甲花户张复一完纳丁地银二钱四分,遵照新章按折合银洋五角二分八厘……自封投柜,除留票根比销外,合给执照为据。”从中不难看出,政权更替后,过渡时期新旧货币的对比关系以及地丁银征缴方式的变化。

    名词解释

    上忙执照、下忙执照:清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出台的田赋征收制度规定,将全年赋税分两笔缴纳,分上下两期。上期从每年的农历二月开征,五月截止,叫上忙。下期从八月接征,十一月截止,叫下忙。因此,上期缴税的文字凭证就是上忙执照,下期的就是下忙执照。

    地丁银:雍正年间开始实行摊丁入亩,即把应征的人口税摊入地亩,一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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