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 特约记者 李帆)近年,政府购买岗位已成为解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上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资福利经费标准,为历年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调整后,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受聘人员的月均工资福利超过2000元。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分为工勤技能、管理和专业技术三种类型,岗位经费主要包括所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办公经费以及人才派遣管理费等。其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采取捆绑计算的办法,对不同岗位实行核拨标准差别化管理。本次经费标准调整后,专业技术岗位从每人每年30402元提高到44959元,管理岗位从每人每年29457元提高到42943元,工勤岗位从每人每年28512元提高到40926元。
调整后,扣除办理大病保险的每人每年96元,专业技术、管理及工勤岗位的月绩效工资将由原来的300元分别调整为600元、562元和525元。如果年度考核合格,所聘人员还可领取年度绩效工资。专业技术岗位的年度绩效工资本次从1524元调整为2482元,管理岗位从1449元调整为2334元,工勤岗位从1374元调整为2173元。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主要适用于市直机关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驾驶员专项编制空缺岗位、除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以外的市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空编岗位、部分市财政差额(定额)补贴事业单位空编岗位、事业性质的政府投资公司空编岗位等。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聘用人员接受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的双重管理。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至3年。在合同期内,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工资发放、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社会化职称评审、资格考试或工人技术等级考评等手续,按企业职工参保标准为受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