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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艺,34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侦查员。2002年从事经侦工作以来,他先后参加侦办各类案件60余起,主办大要案20余起,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
2009年12月18日,杨某伙同唐某、高某等人注册洛阳振亚金属炉料有限公司,以此为幌子预谋诈骗。2010年1月22日,杨某以公司的名义与洛阳高科钼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购买214.3万元钼精粉合同。当天下午,杨某给供货方开出3份共计214.3万元转账支票,供货方进账后,杨某等人将已开出的214.3万元转到个人账户并分多笔次提现,案发后杨某等人销声匿迹。
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均使用假名,在银行提取现金则由临时雇用人员实施。立案侦查初期,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住址、体貌特征均没有明显特征。冯艺通过对10万余人的信息比对,锁定了该案的第一个犯罪嫌疑人,紧接着该案犯罪嫌疑人杨某、唐某、高某等8人落网。
2011年12月1日立案侦查的洛阳发恩德矿业公司被损害商业信誉案,涉及美国、加拿大、中国等地。冯艺行程3万公里终侦破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挽回直接损失40余万元。
2009年3月至12月,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马某、李某租用写字楼为办卡点,在办公室外张贴洛阳市某律师事务所的门牌以掩饰非法行为,并伪造5家单位的公章,开展银行信用卡代办业务。他们先后给不符合办卡条件的70余人办理建行龙卡60余张、交行太平洋信用卡30余张、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10余张,给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
冯艺认真分析各类线索,对每张涉案银行卡都认真加以调查,查明了办卡人员恶意透支的动机及刷卡犯罪的规律。经过一个多月周密细致的侦查工作,他查清了涉案账目及涉案人员,使案件顺利侦破并一举侦破同类案件107起。 (马少龙 卢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