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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购物地点、时间要写进合同,游客遭遇甩团最高可获3倍团费赔偿,在名胜古迹刻字涂鸦或被退团……日前,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购物地点、时间要写进合同
去年10月,市民吴晓飞报团去云南,几乎每天都要进购物点,且在每个购物点待的时间都超过半小时,“时间都浪费在购物点里,游玩的时间根本不够”。
今后,游客进购物点的时间将在出发前确认。根据新版旅游合同,购物场所名称、最长停留时间、地点、主要商品信息等均须注明,并要求双方签字盖章。此外,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合同也要写明。
游客有权在行程结束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款。
“此前,各旅行社关于购物和自费项目的补充协议内容、格式不统一。”我市某旅行社的负责人张丽萍说,新版旅游合同范本补充协议简明扼要,对旅行社和游客来说是一个保障。
双方分担因滞留增加的返程费用
市民周勇锋今年年初跟团去海南,返回前遇暴雪,延误了行程,因此产生的食宿费由周勇锋自行承担。今后这种情况将有改变。
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对因不可抗力或已尽合理注意义务而不能避免的事件,双方解除合同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承担做出约定:合同要写明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安置措施。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业内人士表示,旅游中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如遇游客滞留,由于牵扯到航空公司、酒店、地接等方面,关于滞留费用的承担,游客和旅行社不易达成一致,今后,双方可严格按合同执行。
游客遭遇甩团最高可获赔三倍团费
旅游途中遭遇甩团怎么办?新版合同示范文本还增加了处罚性赔偿责任。针对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游客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其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示范文本约定游客可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市旅游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旅游法实施前,国家也有针对旅行社甩团的处罚规定,但并未将其写进合同。现在将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写进旅游合同有助于游客保护自身权益。
在名胜古迹刻字涂鸦或被退团
有的游客在外出游玩时,会在名胜古迹或树木上写下、刻下“某某到此一游”字样。如今游客刻字涂鸦,有可能被旅行社解约清退出团。
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首次明确,游客如从事违法或违反公德的活动,旅行社有权单方解约,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游客余款。
张丽萍表示,旅行社曾遇到部分游客在名胜古迹涂鸦或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导游只能婉言劝说。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游客存在这种不文明行为,旅行社有权劝退。
据旅游法修订合同内容
业内人士表示,在旅游法实施前,也有针对旅行社低成本揽客、强制购物、甩团等进行约束和规范的相关条例,由于没有具体落实到旅游合同中,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
新版旅游合同范本是首个根据旅游法相关内容修订的旅游合同,其中针对购物、滞留、违约等情况给出明确界定和具体操作办法。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刚刚发布,本地旅行机构暂未启用,待正式接到相关通知后,旅游部门将号召全市旅行机构尽快参照执行。 本报记者 戚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