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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国税局已与河南省邮政公司洛阳分公司正式签署《委托代征车辆购置税协议》,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洛龙区开元大道23号)、双仪汽车登记服务站(开元大道与瀛洲路交会处西100米)、亿众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政和路)开设车辆购置税代征试点。除减免税、退税车辆及计税价格不能确定车辆的纳税人外,其他人员的车辆购置税业务都可在这些网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