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韩振华,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公诉科科长。2010年1月从事公诉工作以来,韩振华办理的300多起案件,未出现一起错案,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调研工作先进个人”“洛阳市优秀公诉干警”。
勤于学习的“办案能手”
2000年3月,从郑州大学法学院毕业的韩振华来到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刚进检察院不久,他就意识到,要想干好这份工作,必须精通法律,这样才能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于是,他制订了一个学习计划,一有空就看书,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理论到实践,他很快成为单位的业务能手。几年下来,韩振华的学习笔记已有10余本。
韩振华还认真学习其他知识。如今,同事们一有疑难问题就向韩振华求教,他被同事称为“办案能手”“业务专家”。担任公诉科科长后,他带领全科同志一起学习,把公诉科建成了“学习型科室”。
起诉准确率达100%
今年3月,韩振华接手了一起绑架案,犯罪嫌疑人靳某的父母多次反映,说靳某是受诱骗威胁才走上歧途的。
韩振华没有偏听偏信,而是认真核实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多次深入案发现场调查取证。经仔细审查,他发现靳某是主动作案,并不像其父母反映的那样,遂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对其提起公诉。随后,法院以绑架罪判处靳某有期徒刑8年。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只有把好案件质量关,才能保证公诉公平公正。”韩振华说。
为保证出庭支持公诉的质量,韩振华每办理一起案件,从审查报告到准备出庭材料均一丝不苟,对每一个疑点都会查阅相关法律予以求证。
自2010年担任公诉科科长以来,韩振华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00余起,其中,办理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100余起。在他所办的案件中,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起诉准确率达100%,无一错案。
“己身不正,何以正人”
身为一名执法人员,韩振华常常告诫自己:“民不畏吾严,唯畏吾廉。”
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张某等4人的抢劫案时,张某的亲戚通过关系向韩振华说情,并拿出装有现金的信封塞给他,韩振华严词拒绝。案件宣判后,犯罪嫌疑人最终认罪,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
“‘关’要一个一个地过,只要将清正廉洁常挂于心,就没有过不去的。”韩振华不光严格要求自己,也经常告诫科里的同事:“己身不正,何以正人。” 本报见习记者 李冰 首席记者 李三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