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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家庭婚姻纠纷,闫胜义说法官要给出一个参照系。比如离婚案件,他让调解成功的当事人配合调解新的离婚案件,抓住人们的比较心理,一般都能产生较好效果。
对于调解有难度的案件,闫胜义说可以尝试在法庭内部相互交换调解。一个法官调解不成,其他法官可以再调解。通过不同人、不同方式调解,也往往能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
27年来,他办理了2600多起案件,结果是:“三个零”——发回改判率为零,错案率为零,上访率为零。闫胜义说,“有这‘三个零’,我知足。”
“对群众要捧出一颗心”
闫胜义自小生活在农村,对农家之困、农民之不易有着切身的体会,对农民也有深深的同情。
2013年,谷营乡四明村杨洪因交通事故右腿截肢,出院后将车主湖北一家石油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后当事人均已服判。但闫胜义脑子里总是闪现着杨洪拄着拐杖离开法庭时那孤单的身影。他想,一个普通农民在遭遇这样的变故之后,心灵会受到多大的重压呀!他认为自己应该为杨洪再做些什么,即使不能帮他解决更多的困难,也应让他感受到更多的关怀和温暖!
在案件前期审理过程中,闫胜义曾经注意到被告方是一家有善心善举的公司,经常参加社会捐助活动。他想,假如在法律赔偿之外有爱心奉献,岂不是既能体现法律的严肃又能展现社会的温暖吗?他给被告方石油公司打电话:法律程序走完了,但法律无情人有情啊!想想农村老家咱那些父母兄弟,再想想一个失去一条腿的农民他今后的生活会怎样、家庭会怎样?如果能拉他一把,我们能忍心不管吗?闫胜义十分恳切地说:“我知道你们经常做公益事业,也知道你们有这个能力,也就当是我替老百姓向你们求个情吧!”石油公司的领导被闫胜义所感动,研究决定额外给杨洪一万元生活捐助。杨洪得知这些情况,紧握着闫胜义的手久久不松开,喊了一声“兄弟”,泪水便涌流出来。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的一句话,引起了闫胜义的强烈共鸣,“最根本的是要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就像焦裕禄一样。”他把这句话工工整整地记在笔记本上。
把老百姓看成父母、亲人——闫胜义是这样做的。他说:“对群众要捧出一颗心。”
“群众的事再难也要管!”
雷新庄村土地纠纷是一起大案,缘于村里对机动耕地的处置。
20世纪80年代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村里保留了1000亩机动耕地对外承包。由于当时管理不规范,承包合同签还是没签,承包费交还是没交、交多还是交少,都没个准数。后来,中央加大惠农政策力度,每亩地各种补贴已经超过100元,当初所定每亩190元的承包费却一直没提高。原先没有承包的农户自然提出异议,要求把土地收回重新安排使用,而几十家承包户岂肯轻易退让,矛盾因此产生,最终走向法律诉讼。
庭长征求闫胜义的意见。闫胜义说:“群众的事再难也要管,案件再难也得办,就由我来办吧。”
闫胜义和庭里同志进村调查,发现问题比原来想象的还要严重。他和同志们约定:“再难,也要把这件事情处理好,给群众一个交代!”
情况基本摸清了。凭借多年处置这类问题的经验,闫胜义认为必须借助更大的力量来促成问题的解决。他和庭长一起向院领导汇报,建议县委成立了综合工作小组,以法院为主体,纪检、组织、公安、乡镇等配合,联合开展工作。
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了,群众的信心也明显增强了。这时,闫胜义发现朋友的一名亲属是承包户,在村里地位和威望比较高。在朋友的帮助下,闫胜义首先找这一户做工作,使他首先答应把承包地交回村集体。坚冰自此开始融化。闫胜义和同事们趁热打铁,一户户地做工作,说法理,谈人情,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承包地全部上交到了村委会。法庭紧接着又指导村委会通过拍卖方式将收回的土地向外发租,租金向全体村民平均发放,平均每户每年获得了几百元的地租收入。20多年的土地遗留问题终于在这里画上了句号。
闫胜义认为,法官就是要断案、解决问题的,所以不该“怕事”。越怕,事越难;越拖,事更难;解决了,它就不再难!他常说,想想当年焦书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咱还有啥难可怕,有啥可为难的呢?
“群众的事情要办彻底!”
陈铁军是个搞建筑的农民工。2013年麦收时节,正是家中用钱的时候,但连续几个月工钱拿不到手,他就和其他农民工一起把包工头起诉到了法庭。法律关系简单,判决结案容易,但闫胜义想的是,陈铁军等农民工如果拿不到欠薪,结案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知道被告虽然是包工头,但问题的症结是工程甲方拖欠工程款。他和包工头一起找到工程甲方。他说:“眼下正收麦,农民急用钱。咱们都是农民出身,要理解农民看着麦子焦在地里的心情啊!不管你们和包工头中间有多少扯不清的事,这个节骨眼上都得做些让步,先把欠民工的钱支付了再说,这也算你们对农民的一种回报。”掏心掏肺的话打动了在场的人们。甲方同意拿出一部分款支付农民工工资。闫胜义看着农民工一个一个把钱领到手,高高兴兴走出大门,他才放心。
“闫法官同一般法官不一样!”走南闯北做生意的李勇这样评价闫胜义,“一般法官想的主要是办案,闫法官想的不光是办案,更重要的是办事,为群众办事。”李勇说这话,自有他的道理——
10多年前,刚踏上生意场的李勇与朋友合伙开办一个板材厂,半年后和朋友闹崩了。双方都觉得吃了亏。李勇认为朋友应该再给他5000元,头脑一热就把朋友告上了法庭。开庭时双方都傻了眼:两人拿出来的流水账差不多,谁也不能证明谁吃亏占便宜。打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证据不清,法官可以不管。可要把账彻底理清楚,当事人要找会计师事务所,还要资产评估、审计,花费不在小数,对双方来说都很不值得。为了处理好这一案件,闫胜义把双方的账本都要了去,好言央求一位有经验的会计师,免费把双方的每一笔账理得清清楚楚,而且给两个人讲得清清楚楚。案结了,李勇和朋友的心结也解开了。李勇向人夸闫胜义:这样实打实地给老百姓办事,不就是当年咱焦书记的作风吗?
2007年7月,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大接访活动,要求各级法院对所有不稳定因素进行逐案排查。兰考县法院为此要求每个审判人员把办过的案件梳理一遍,存在信访因素的每周五登记上报,不准漏报、瞒报。两个月过去了,全院只有闫胜义一个人连续八次上报都是零。主管副院长张建民心里不踏实,专门找闫胜义谈话,闫胜义只说四个字:“真的没有。”张建民激他:“你这么肯定,敢不敢写个保证书?”闫胜义说:“敢!”当即写了份保证书。事后证明,闫胜义所报不虚。
2007年10月,兰考法院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要求每名审判人员上报两份当年的案件判决书参评,闫胜义一份没报。院里觉得奇怪,一调查,发现闫胜义当年一共办了65起案件,大部分调解,一部分撤诉,确实没有一起判决的。到当年的年底,闫胜义共审结案件98件,判决的只有3件。
闫胜义说,基层法官是党的基层干部、基层社会工作者,要更多考虑社会和谐,“群众的事情要办彻底!”他承办案件追求的是案结事了人和。27年间,他办理的案件,调撤率达85%以上,真正以判决结案的不到15%。
后记
采访中,闫胜义和我们常在一起无拘无束地闲聊。闲聊最能表达一个人的内心。我们留心记下了他的几段话,摘出来,以飨读者——
“有一首诗说的是人们退着插秧,退着退着,面前成了一片秧田。意思是人要知道退,才能得到想要的。很多人说我这也不争,那也不争,其实我想要的,就是像焦书记那样为群众办事。27年的2600多起案件就是我得到的秧田。”
“焦裕禄心中始终装着人民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这实际上是告诉人们,要忘掉自己,想着群众。忘掉自己,很重要的就是忘掉个人的名和利,忘掉这些,活得就轻松自然。想着群众,就是要想着群众的忧和愁——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打官司。别人看来是鸡毛蒜皮,对他却是天大的事,他可能一辈子就打这一次官司——替群众分忧解愁,群众高兴,自己也高兴。”
“法官是神圣的职业。法官如果都不公正了,群众还会信谁?原告、被告是利益的相关方,如果偏袒一方,必然损害另一方。我不是不给亲戚朋友帮忙,因为这种帮忙看起来是在办好事,其实对另一方就是在办坏事,这是坏良心啊!”
“我认为法官和医生很相似。医生是解除人身体上的病痛,法官是解除人思想上的烦恼痛苦;医生每看好一个病人,就是做了一件好事,法官每化解一起纠纷、调处一起矛盾,同样是做了一件好事,心中的充实和喜悦是一般人难以体会的。”
“幸福与不幸福,要看你和谁比,看用哪面镜子去照。践行焦裕禄精神,看起来都是在奉献自己为别人好,其实按我理解,它也给自己带来了好。都说现在的世界是喧嚣浮躁的,但你如果有焦裕禄精神作滋养,你能常拿焦书记这面镜子照自己,你肯定会感到内心的宁静和充实,你的幸福指数会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