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如何?如何通过扶持助推其发展?昨日,市统计局首次发布《洛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报告》,对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给予关注。
以经营种养业为主
市统计局近日对我市的22个(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发展壮大面临难题
调查结果显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多是近年新上企业,其发展壮大面临一些难题。
资金短缺。调查中,超过80%的经营者遇到资金短缺的难题。由于农民缺少可抵押资产,很难向金融部门申请到大额贷款,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进一步发展。
土地流转难度加大。一方面,土地流转费用逐年增加。另一方面,部分农民不愿长期、大面积流转土地,土地流转难成规模。
技术力量有待加强。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农业经营人员多为留守的妇女或中老年人,适宜从事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项目包装、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技术人才较为缺乏。虽然相关部门每年为农民开展技术培训,但参加人员不多,效果欠佳。
缺乏品牌营销。调查结果显示,81.8%的企业产品以自销为主,拥有产品品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到一半。
多措并举破解难题
如何破解难题,进一步壮大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人员给出一些建议。
开展抵押贷款业务。缺乏资金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最大瓶颈,可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用生产设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
加大引导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兴建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品牌并做大做强,支持其适度规模经营。
加快培训职业农民。加快对职业农民的培训,使部分农民成为适应市场变化和需要、能带动一方发展的专业人才。
本报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褚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