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已故南怀瑾先生之子南小舜诉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出版社)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涉案索赔金额近千万元。其诉状显示,南怀瑾生前著有70余部作品,作为法定继承人,原告享有相关作品继承权。
据悉,南小舜于2013年11月发现,复旦出版社与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签订的《南怀瑾著作再版合同书》中约定,将本该由南怀瑾享有的24种著作和《南怀瑾选集》的版权费,直接付给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复旦出版社分别于2008年5月、2009年1月、2010年1月与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南怀瑾著作再版合同书》约定版权费,南怀瑾除收到2008年版权费外,再未收到复旦出版社支付的其他版权费。2014年7月,南小舜于上海书城长宁店购得《南怀瑾选集》一套,得知该作品已于2013年5月印刷出版了两次,但他未收到过版权费。
南小舜诉复旦出版社、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上海书城长宁店侵权,要求判令三被告赔礼道歉、停止侵权、向原告支付合理开支30余万元,复旦出版社、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近千万元经济损失。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