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常书香 通讯员 张松焕)即日起,我市文艺创作“牡丹奖”评选启动。
该奖项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文联联合评选,每两年评选表彰奖励一批优秀文艺作品。
“牡丹奖”评选活动共设文学、美术、书法、音乐、戏剧、舞蹈、摄影、电影电视(含动漫)、民间文艺等奖项,每类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者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凡2009年1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证书或文件上日期为准)由户口所在地为洛阳的作者或目前居住、工作在洛阳的作者创作的,在市级以上专业性文艺比赛(如由宣传部、文联、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以及文联所属各级文艺家协会规范组织的专业赛事活动)中获奖的原创作品均可参评。自即日起至11月20日(以实际收到申报材料日期为准)接受申报。市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会员可向所属协会申报,其他人员可向“牡丹奖”办公室直接申报,详情请登录洛阳文艺网(http://ly.orgcc.com/)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