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的确起到整肃娱乐圈风气的作用。日前,记者采访了圈内人士,已经有影视公司准备在演员合约中加上劣迹担责条款。这意味着演员会更加慎重考虑自己的违约成本,以前承担的是道德和法律上的责任,现在还要承担经济上的责任。
1 合同添条款防止劣迹艺人毁戏
在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广告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都列入暂停播出范围。剧组在拍摄合约的签订上更倾向于让艺人承担因个人问题造成的剧组损失。
为此,记者采访到刚刚拍摄完成的中泰合拍电影《按摩师》的制片人叶小舟,他表示:“这部片子拍摄前还真没跟艺人签署相关的协议,但我们拍续集一定要跟艺人签署相关的协议。”
问及详细的执行措施时,他表示:“关于这事我们已经开了好几次会,如果涉及邀请大牌艺人,我们会在让有版权的出品方与艺人签署劳动合同时,把有关条款加在里面。至于三、四线艺人,会让剧组跟艺人签署相关协议。艺人如有违法行为影响影视作品上映或者播出,就要退回片酬并承担剧组经济损失。”
2 选演员优先考虑德艺双馨者
在刚刚结束的首届丝路电影节上,导演黄建新曾透露,劣迹艺人将给电影剧组带来不少麻烦和损失,包括删镜头、重新剪辑,甚至有可能无法上映。广电总局封杀劣迹艺人,令片方在选演员方面谨慎了起来。
记者采访到正在筹备惊悚片《诡屋藏狡》的导演冯万里,他表示,把演员的德艺、在剧组工作的口碑、性格等圈内圈外的评价都要作为考虑因素。他说:“之前我们看上了一位年轻的挺有实力的演员,但最近从圈内的朋友那里传出了很多关于他的不好的事情。为了保证片子能正常拍摄、发行、上映,我们得重新考虑人选。”
3 制作方纷纷表示将增加劣迹担责条款
近日,多家国内影视剧制作公司表示会在合约中加上劣迹担责条款,不管是一线演员还是三、四线演员,一视同仁。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宣传人员表示,今后与艺人签订合约时会加入相关的条款,“就是最近公司提出来的”。这些条款以前都没有出现在演员合同中。
上海鑫海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的制作总监许先生则透露,在广电总局还未提出明确要求前,公司就已经在与艺人签订的合同中增加了相关条款,“具体就是要求艺人不能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社会道德底线的事,比如文章出轨这样的事,在我们的合同里也算是个人行为违规,一旦触犯了,演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他同时还表示,这样的合同适用于所有艺人,不分一线还是二线演员,“很多演员其实也乐于签这样的合约,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种行为规范,再说如果你本身就没有什么问题,也没什么好怕的”。许先生透露,原本他们公司要制作一部网络剧,准备邀请柯震东担任男主角,所有的细节都已经洽谈好,只差签合约了,谁知两周后就曝出柯震东吸毒一事,“所以现在很多影视制作公司都觉得提前签好合同很有必要,就是为了规避一些风险”。
而之前传出吸毒消息的演员胡东,其新作《智取威虎山》即将上映。记者联系出品方保利博纳的工作人员,对方说:“他的镜头不多,已经在重新剪辑。”对于今后的合同规范,他称公司经此一事,已经在慎重考虑这个问题,“肯定会在合同上做一些约束,无非是细节的推敲”。
(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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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肃行动延伸到网络
今年以来,娱乐圈负面新闻不断,吸毒、嫖娼等事件频频曝出。
9月29日,总局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对劣迹艺人的影视作品进行播出限制。其中,明确要求“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与此同时,网络也进入此次规范的范围,包括上述影视作品以及网络剧、微电影和网络视听节目等,都要求“封杀”劣迹艺人。
(据新华网)